记者日前获悉:重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期限。
针对企业的部分免缴政策延长执行到今年12月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同时,重庆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今年6月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记者常碧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