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武汉市出租车行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动员部署会,通报出租车行业不文明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发布《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巡游车企业、网络预约汽车经营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吊销经营许可证。该《办法》于7月1日起全面执行。
会上,记者看到,在“三站一场”交通窗口、重点商圈景区及重要地段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的暗访短片里,曝光了多起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拼客拒载议价等不文明现象和违规行为,针对这些现象,会上解读了《办法》的有关政策。
新规考核周期为一年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主要包括对武汉市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优秀)、AAAA级(优秀)、AAA级(优秀)、AA级(合格)、A级(基本合格)和B级(不合格)。其考核周期为一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经营权倾向优秀企业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在考核周期内,如企业评为AAA级及以上企业,在申请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时,可优先考虑,或在巡游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票时予以加分。
如评定为B级或者连续二年为A级的巡游车企业,将收回其百分之十的车辆经营权,吊销相应车辆的巡游车道路运输证;如连续二年均评定为B级,巡游车企业将被收回全部车辆经营权,吊销其巡游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服务质量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也有相应的详细考核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营运服务信息对接,按违法数占许可车辆总数百分比,每百分之一扣50分。”网约车经营者若连续二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定为B级,也将被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数据库
《办法》指出,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出现下列情形,武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及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人员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车行业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并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记者 黄永进 通讯员 吕作武 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