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8时许,郑州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中队长王永健和民警刘丹在科学大道瑞达路口执勤,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驶来,车上一女子带了三名儿童(如图)。民警将车辆拦停后,这名女士已经认识到错误,声称是为了节省车费,才带着三个孩子到前面不远处参加活动。民警对该女士进行批评教育,让她将电动车停在路边车位,乘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据交警二大队铁骑中队民警郭奇介绍,在6月22日的查处行动中,该大队各岗位民警共纠正电动车违法载人42起,载多人违法16起。《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中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暑假即将到来,不少家长会骑自行车、电动车带孩子外出,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车违法载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郑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的查处力度,希望家长能从孩子安全考虑,守法出行、安全出行。(记者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