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了解到,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商丘市、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
全文如下: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登封市撤销卢店镇设立卢店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卢店街道管辖范围为原卢店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卢店镇政府驻地。
同意栾川县撤销城关镇设立耕莘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耕莘街道管辖范围为原城关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城关镇政府驻地。
同意宝丰县将周庄镇的陈营、丁楼、铁梨寨园3个居民委员会和辛庄、皮庄、河何庄3个村民委员会划归城关镇管辖,撤销城关镇,设立父城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父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城关镇政府驻地;将城关镇的大寺、群英、友好、民兴4个居民委员会和肖旗乡的七里营、三里营、郭庄、五里头4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杨庄镇管辖,撤销杨庄镇,设立文峰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文峰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杨庄镇政府驻地。
同意禹州市撤销褚河镇设立褚河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褚河街道管辖范围为原褚河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褚河镇政府驻地。
同意商丘市梁园区撤销水池铺乡设立水池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同意虞城县撤销乔集乡设立乔集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同意周口市川汇区撤销许湾乡设立许湾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许湾街道管辖范围为原许湾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许湾乡政府驻地。
同意周口市川汇区撤销李埠口乡设立李埠口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李埠口街道管辖范围为原李埠口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李埠口乡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