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处获悉,继福田登记所开展“交房即发证”后,光明、龙岗、前海登记所也已开展这项业务。
新建商品房完成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核验购房人购房资格、备案商品房购房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后,可由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为购房人申请办理“交房即发证”服务。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登记中心联动提供水、电、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记者 苑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