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开设多张银行卡进行网络抢单抽取佣金,牟利4万余元。6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江岸区法院旁听该案庭审,在互联网庭审中,女子江某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11月,无业女子江某在他人教唆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为了进行网络抢单谋取利益,江某先后通过互联网开设了多张银行卡,先在某APP参与抢单活动转出资金,然后通过某聊天软件发布其银行卡账号信息,用于接收在抢单活动中转出的资金及佣金予以牟利。
截止到2020年7月,江某通过该方式共计牟利45000元。同年11月17日,江某被刑事拘留,12月23日被逮捕,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2021年6月15日上午9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庭审现场,法院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准备进行网络庭审。江岸区兴业社区和美庐社区的居民早已受邀来到法庭旁听庭审。
上午10时,庭审开始,检察机关对江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指控。江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另外,江某是受人蛊惑、教唆犯罪,是初犯、偶犯,再犯的可能性小,而且江某归案后主动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改表现,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我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判决!”庭审中,江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将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庭审进行了40分钟,现场气氛庄严,各个环节高效有序进行,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兴业社区、美庐社区居民参加了预防典型诈骗专题讲座并参观了法院荣辱室。“此次旁听非常有意义,能够以最直观的方式了解到典型诈骗的组织形式,作案方法和危害后果!”到场居民纷纷表示,本次旁听让他们受益匪浅,收获良多。
江岸区法院表示,将继续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典型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扎实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反诈宣传教育,守好群众的“钱袋子”,构建全面防范、人人反诈的良好氛围。(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姜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