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资料图)
二、参保登记缴费:
在校大学生统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参保组织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参保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实行微信缴费的高校大学生可以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
三、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入学时参加了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享受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高校统一代收代缴参保费用的,自学校代收参保费用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微信缴费的自微信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参保大学生因病住院的可以享受较普通居民更好的保障待遇,大学生放假、休学、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等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高校负责备案并享受我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待遇:
(二)基本医保门诊待遇
1.慢性病门诊
可以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并享受相应的门诊待遇。具体病种情况,欢迎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2.普通门诊
大学生普通门诊资金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拨付给学校,按学校实际情况包干使用。(三)大病保险。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后,同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慢性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不含基本医保起付线),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办法:
五、就医流程
(一)本地住院治疗的。参保大学生可凭身份证、金融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只需承担个人支付费用。
(二)在外地住院治疗的。由学校负责大学生异地就医备案,已办理金融社保卡且在异地就医前或就医中办理备案手续的大学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无法直接结算的,大学生在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将住院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交至学校医保经办部门,由学校负责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