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等单位确认为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正式印发,确认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等17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3年,自2021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止。(详见本报今日12版)
提到婚俗不正之风,人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天价彩礼”。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彩礼按女孩学历和地域要价,中专10万元、大专12万元、本科15万元,一路飙升的巨额彩礼,如同一道无情的屏障,让个别地区步入婚恋年龄的农村小伙望婚兴叹。记者走访当地多个农村区域发现,高昂的婚嫁成本引发的纠纷仍在持续,多数有适婚子女的家庭仍受困于“天价彩礼”。可见,推进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应首先拿“天价彩礼”试刀。
据调查,在不少农村地区,不仅“看女议价”流行,嫁一个女儿要收彩礼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还要附加什么车子、房子等“硬条件”。还有的地方,不少人利用封建习俗巧立名目,除借婚姻索取彩礼之外,更有什么见面钱、压车钱等。据报道,北京郊区有一女孩,在准备和男朋友结婚时,其祖父向男方大索彩礼,并称“买猪也得问个价,少了不行”。由于男方无法支付这笔巨大的聘礼,这场本来美满的婚姻,最终以悲剧告终。
可见,治理“天价彩礼”,是推进全国婚俗改革的“重头戏”,必须啃下这块“硬骨头”。“天价彩礼”残存的旧思想、旧习俗,严重侵犯了男女婚姻自由。父母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多尊重子女的婚恋自由,从旁引导,不要因为过度参与而越俎代庖,更不能采取漫天要价的拜金手段,去干涉子女的正确选择。切莫因过于重“物质”和“包办”,而破坏了子女婚姻的可持续性和幸福感。另外,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对于“天价彩礼”这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行为,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惩戒。(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