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了,现在工资能实实在在的拿到手里,我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22年2月8日,年后开工第二天,隰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当场兑现农民工工资。
2020年7月,陈某某、兰某某雇佣杨某某等八人安装下水管道,完工后经结算工资,陈某某、兰某某向杨某某等八人出具欠条一张,自2020年8月至今八人多次向陈某某、兰某某索要劳动报酬,均未果,2022年2月8日,杨某某等八人一纸诉状将陈某某、兰某某诉至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经审查,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当即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特点、优势,并征求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本案转至内设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隰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岗人员参与调解,经过调解团队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这一纠纷得以及时、圆满的化解,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欠薪、讨薪对每一个农民工个体来说是关乎其基本生活的大事,而司法工作的一小步举措,就能够极大助力农民工维权。一直以来隰县人民法院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通过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保障弱势群众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秦丽 贾鹏辉 苏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