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新报| 2022-02-14 22:31:08

关于2022年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经科)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应用研究开发,高水平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工业技术领域。仅限高校、科研院所(含改制)、事业单位等申报,针对企业申报项目后续另行通知。

(二)农业和农村技术领域

(三)社会发展领域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2年度台州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创新活动。

(二)至2021年底到期未验收或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的台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

(四)有强制终止项目需退缴财政经费、且经催缴仍未退回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三年无科研诚信等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六)医药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3)。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一)申报方法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方式,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台州市,搜索“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进入申报,具体见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4)。

(二)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1月30日开通,届时各项目承担单位即可开始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过后系统关闭。各县(市、区)科技局和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

2. 各县(市、区)科技局和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汇总表(盖公章)以pdf格式报送台州市科技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项目申请人不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情况下,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三)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和主管部门统筹各领域项目后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应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保证项目质量。

请各县(市、区)科技(经科)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和市级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确保按时申报。

联系电话:88515861 高新处:林相华(工业)

88510581 计划处:刘力军(农业、社会发展)

联系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188号市行政大楼7号楼(台州市科技局)319室(工业)、321室(农业、社会发展)。

附件:1.2022年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3.医药卫生项目限额申报数一览表.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操作手册.docx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9日

(来源: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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