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高台县发布1号总林长令。
总林长令要求,高台县各级林长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植树造林、野生动物迁徙繁育期等关键时段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区域,及时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切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各镇党委、政府层层压实全面推行林长制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年底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长效机制。
总林长令号召,要以“打造红色文化名城、建设绿色生态家园”为目标,以践行绿色使命、把握绿色机遇、培育绿色文化、实现绿色梦想为统揽,全力融入“四城”创建,扎实推进新一轮“四带一区”生态建设。盘活戈壁沙漠、湿地滩涂、水库湖泊等生态资源,加快构建森林网络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红色文化体系,着力打造林城相彰、林村相依、林水相映、林山相融、林沙相伴、林路相随、林田相护的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小镇。
总林长令指出,要扎实推进新一轮林草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林草地保护等级。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林木、使用林地定额、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科学利用林草资源。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总林长令指出,要按照“南保水土、北御风沙、中建绿洲”生态建设思路,积极构筑以林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积极培育发展特色林果、木本油料、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强化生态产出,推动生态富民,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