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消息,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因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兴安银保监分局罚款95万元。
另外,李建柱作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直接责任人被兴安银保监分局警告,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