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除公交车、校车、警车等车辆外——
其他车辆禁止停靠在公交站台及距离站台30米以内路段
为规范三亚公交站点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近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三亚市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规定》提出,除公交车、校车、警车、救援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停靠在公交站台以及距离站台30米以内路段,对违规车辆将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公交站点区域实现社会车辆违法停车抓拍全覆盖,对公交站点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规定》提到,公交站点设施的设计应以人为本,并体现当地的人文特征。原则上不同路段公交候车亭样式应有所区别,同一道路上公交候车亭样式应统一。新建、改造公交站点设施应与城市整体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体式公交候车亭,以充分保护城市绿化和道路景观不受影响或破坏,根据道路条件优先考虑港湾式公交站台。同时因地制宜配建候车亭、候车座椅(凳)、护栏等服务设施,预留电子站牌等智能化交通设施空间。
另外,企业或单位要求对公交站点冠名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冠名企业或单位所在位置原则上在所需冠名站点200米半径范围内,冠名期限由公交站点设施经营者与企业或单位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冠名只能在站点的名称后加括号。
反馈意见可发送至邮箱:sanyaysk@163.com,或拨打0898-88667871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赵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