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兴银行违法被罚 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
信息新报| 2022-03-25 15:43:03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罚〔2022〕1号)显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罚〔2022〕2号)显示,萧康年(时任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业务六部团队长)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0.5万元。

广东华兴银行官网显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11年8月依法创新设立的一家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位于汕头经济特区。

资料显示,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0.00%。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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