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推动洪泽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化联动衔接,依法惩治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洪泽区应急管理局、洪泽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人民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组成“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聚焦各自执法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执法检查、宣传培训、案件移送、举报投诉、督办检查、工作考核等常态化联动制度。
一是在事故调查中,坚持对事的“问题”调查与对人的“问责”调查并重,从更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及时有效开展行业整改。
二是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通过“织密法网”及时查处,给执法监管人员戴上“紧箍咒”,促使执法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充分履职,促使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避免事故发生。
四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少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洪泽区应急局 唐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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