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柯城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积极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的区、乡、村三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出台《衢州市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区林长制办公室。梳理细化柯城区各级林长名单,明确责任区域,做到一山一坡、一草一木都有人管护。
二是建章立制,明确林长制责任分工。区林长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衢州市柯城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试行)》等五项林长制配套制度,要求柯城区各乡镇(街道)也制订出台林长制实施意见及林长制配套制度。各项制度的出台,为规范林长制工作运行,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数字赋能,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优势,区林长制办公室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华东院,初步达成林长制数字化改革合作协议,讨论适合柯城区的林业数字化改革方向,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推进林长制工作迈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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