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福建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落到实处,4月1日起,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暨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为期2天,主要检查农资领域、畜牧兽医领域等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渔船。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生产(经营)记录档案、无害化处理落实情况、“一品一码”赋码情况、仓储安全情况、渔船、农机持证情况、安全设施配备及相关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依法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列出详细清单,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0家,检查农资产品标签信息86批次,检查捕捞渔船13艘,农用车8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发现安全隐患14 条,发出《执法检查建议书》7份。各生产(经营)负责人均表示将高度重视《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检查建议书》中所列安全隐患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绝不让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渔船、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农资、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经营)检查指导工作,着力做好风险排查,全力将生产安全风险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