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信息新报| 2022-04-13 12:51:26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区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 图斑1:位于诸葛镇杨沟村,编号为ZJ4103112021001001、图斑面积53996.2平方米;

图斑2:位于诸葛镇杨沟村,编号为ZJ4103112021001002、图斑面积14708.96平方米;

图斑3:位于诸葛镇苏沟村,编号为ZJ4103112021002001、图斑面积29759.24平方米;

图斑4:位于诸葛镇苏沟村,编号为ZJ4103112021002002、图斑面积8070.28平方米。

以上共计4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4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9--69660867或以书面形式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地籍股713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来源: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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