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文成果,有力维护城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静乐县交警大队从4月12日起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的路段是城区所有路段。整治的重点内容是以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闯禁行、乱停乱放、乱使用灯光、乱变道、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不礼让斑马线、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非机动车不挂牌、无证驾驶、逆向
行驶、随意掉头、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人不走人行道、随意翻越护栏、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出动宣传车、宣传人员,深入到大街小巷、沿街每个门店、小区、单位,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到群众心中,
同时,借助微博、微信、电视台等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增强群众参与、单位参与交通管理的意识。对于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于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依法实施拖移;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4月12日以来,共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14例、三轮车违法载人1例、乱停乱放45例、超载1例、酒驾1例、逾期未检验1例、不按规定行驶13例、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10例。
通讯地址:静乐县交警大队,邮政编码035100,电话0350-7822383
通讯员 郝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