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决策部署,珠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产业第一”法治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出台十项举措,全力做好服务产业发展各项法治保障工作。
1 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立法支撑
推动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工业控制线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测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立法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和环境,促进产业发展。
2 开通产业发展类规范性文件审查“绿色通道”
优化工作流程,做到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审结,全面服务保障我市各类产业政策文件快速制定和优化提升。
3 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法律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前介入或参与市政府拟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的草拟、修改、论证等工作,做好《制造业项目协议范本》的法律论证工作。
4 强化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重点环节法律服务
做好各类重大产业用地出让方案及项目监管协议法制审核,协助招商落地单位做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重点环节的法律论证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能有效推动项目落地的法治思路和对策建议。
5 优化产业发展执法环境
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推动市级各行政执法主体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公布本领域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6 打造企业满意的行政复议服务示范窗口
继续贯彻落实《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工作规则》,对涉及“产业第一”招商落地案件实行“即收即受”,推动涉企案件调解和解机制常态化,加大涉企案件纠纷调解力度,做到“应调尽调”。加大对涉企案件生效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力度,监督被纠错行政机关及时改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7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
突出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重点落地的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快纠纷解决,健全规章制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8 公证服务珠海实体经济发展
通过办理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全、股东大会现场监督、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法人授权(声明)、用于经营活动的资质信用、银行保函、资产凭证等公证事项及登记、提存、保管、代办澳门商事登记资料并公证、提供法律意见等公证事务,助力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
9 强化产业发展精准普法宣传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防范企业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以高质量普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10 开展“深入基层、走访企业、促进发展”司法行政专项活动
突出“一线工作法”,珠海市司法局领导通过挂点联系立法基层联系点、走访企业等方式听取企业及基层单位对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产业发展的需求及意见建议,不断更新和优化法治服务举措。
(珠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