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岩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示
信息新报| 2022-04-18 16:29:17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规范龙岩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依据相关法律及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并结合龙岩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铁塔龙岩分公司共同起草制定了《龙岩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镇(街)、村(居)、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方面进行小范围意见征求,采纳了合理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指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龙岩大道中33号龙岩市城市管理局三楼综合协调科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58883(正常工作时间)

附 件:龙岩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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