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融入“全科大网格”
梧州市长洲区法院织密诉源治理网络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伍超婵
法官使用多元“双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主动把诉源治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将诉前调解融入辖区“全科大网格”治理体系,织密诉源治理网络,创新“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科技赋能+双网解纷”“诉前调解+调裁对接”工作机制,打造多渠道分流、多层次化解诉源治理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至今,长洲区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34.78%,一审服判息诉率81.33%,诉前化解纠纷1835件。
特邀调解+司法确认
建立联动调解新机制
长洲区属梧州市中心城区,近年来经济增长较快,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快速增加。2021年,长洲区法院受理案件6370件,同比增长47%,法官人均办案超过300件,工作压力大,而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编制数最少,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越来越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在这样的形势下,不断提升便民诉讼质效,促进矛盾纠纷早化解、快化解,积极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是长洲区法院走出人案矛盾困境的必由之路。
“经我们法律援助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每年有将近100件,但是因为我们作出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导致调解结果的不确定性,经常有当事人向我们反映达成协议后对方没有依约履行义务。幸好长洲区法院邀请我们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及时为我们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司法确认书,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韦金雨告诉记者。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扩大了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范围,由原先仅适用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人民调解协议”扩大到“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早在2018年,长洲区法院就已探索建立“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完善司法确认机制,扩大司法确认适用范围。2018年至2020年间,长洲区法院陆续与梧州市律师协会、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长洲区工商联等单位和组织签订司法合作协议,充实诉源治理专家库。
长洲区法院聘任上述组织、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经特邀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该院为其开设绿色通道。特邀调解组织根据案件需要,亦可邀请法院及其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案件。
2021年1月起,白某等21人入职某酒吧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1.3万元至1.6万元不等。然而,酒吧拖欠工资,白某等人多次追讨无果后从酒吧离职,并到长洲区人社局和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与长洲区法院联系,联动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6月1日,白某等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酒吧经营者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向长洲区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长洲区法院对上述21件案件进行远程司法确认审查,随即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内容。
这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从当事人提起司法确认申请到领取民事裁定书,仅用3天时间即办理完毕。
长洲区法院通过扩大司法确认适用范围,解决了诉源治理阶段调解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强调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培育了社会整体预防和解纷能力。2021年以来,长洲区法院对特邀调解组织申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共76件。
科技赋能+双网解纷
拓宽多元调解新路径
“我俩持续了3年的纠纷,通过法院的‘双网’解纷平台就解决了,不用出社区不用跑法院,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欧某通过法院的多元“双网”解纷平台调解成功后如是说。
2018年10月23日,陈某向欧某购买一批建筑材料,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当场付清材料款,而是向欧某立下欠条承诺于次年12月31日前还清。欠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没有依约支付材料款。欧某多次追讨,陈某依然没有足额清款并以疫情及资金周转困难等各种理由拒绝与欧某沟通。欧某无奈起诉到法院,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与陈某进行调解。
陈某接到法院的电话后,表示同意调解,但因孩子年幼无人看管且疫情反复,不方便到法院进行调解。
长洲区法院立即与陈某所在社区联系,由社区工作人员出面,组织陈某在社区调解室通过多元“双网”解纷平台与法官、欧某进行网络视频连线调解。最终,陈某与欧某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网络平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长洲区法院建立“网调”+“网格”的多元“双网”解纷机制,依托原有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双网”解纷平台连接到商会、行业协会、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和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不断将司法解纷端口前移,让矛盾纠纷通过案件分流和多元调解更好更快地解决,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调解服务。此外,该院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和广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调、掌上办”,力争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通过调解平台就可完成在线调解和笔录签字等诉讼事务,推动矛盾纠纷高效便捷化解。
2021年至今,长洲区法院通过网络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034件,化解纠纷896件。
诉前调解+调裁对接
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与单位争执了这么长时间,终于通过调解拿到赔偿,现在法院的诉讼服务真的很方便群众。”今年3月初,杨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杨某的女儿冯某原就职于梧州市某单位,工作期间在单位晕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因与单位就女儿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杨某到长洲区法院起诉,导诉员引导杨某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由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
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韦勇接案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韦勇多次与争议双方联系沟通,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支付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法官当日便出具调解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长洲区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聘请法院退休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案件进入法院后,导诉员会引导当事人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导诉员以随机分案的方式将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特邀调解员采用“法理结合、刚柔并济”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当即为其出具调解书。
同时,为推进调解与裁判无缝衔接,长洲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7个速裁小组,以随机分配的方式全程指导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案件自动转入法院立案程序,由指导该案诉前调解的法官所在速裁小组负责案件审理工作。若该案案情简单,则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结案,若速裁小组发现案情较为复杂无法快速审理结案,则转入普通程序组由普通组法官审理,实现案件快慢分道、轻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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