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检察院: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信息新报| 2022-04-18 17:38:14

平安广西网融水讯(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覃倩芳)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覃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最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覃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4000元,责令其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7439.5元。据悉,该案是柳州市首例获得生效判决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覃某在中国移动某授权营业厅担任营业员期间,利用办理手机号码开卡、入网等通信业务的便利条件获取客户手机号码后,擅自通过微信群将客户个人信息发送给他人注册手机APP,并从中获取不法利益7439.5元。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从严打击危害个人信息安全违法犯罪,融水县检察院在依法追究覃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一并提起公益诉讼,均获得法院支持。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以来,融水县检察院积极履职,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至今已立案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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