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
“四个一”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平安广西网融安讯(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阳红斌)今年以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推行“四个一”工作机制,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较好效果。
融安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把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信访案件列为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与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等一并列入院领导包案范围,强调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要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同步推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规范流程,提升效果,推出“四个一”工作措施,即一案一个工作组、一案一套工作方案、一案一次实地走访、一案一套后续法律引导措施,确保从接访阅卷、审查督办到结案答复,坚持做到亲力亲为,切实压实院领导关注民生、重视信访、化解矛盾的责任。
3月17日,村民黄某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融安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其开荒种了17年的桉树被他人故意破坏,财产权益遭侵害,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黄某依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但事发4个月未收到书面答复,故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
黄某反映的问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如不及时疏导,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在了解来访人诉求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检察官迅速向分管院领导陈涛副检察长报告。陈涛当即接访,听取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与理由,查看其提交的材料,现场依法答复黄某:“你所反映的问题还不符合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监督条件,但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将会开展情况核实工作,如当中涉及检察机关监督事项,将会启动检察监督。”黄某及其代理律师对该答复表示认同。
3月21日,陈涛会同事发地的乡镇政府综治工作人员一起查看林木被破坏现场,并走访涉案部门核实信访情况。针对相关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职行为,融安县检察院于3月24日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3月29日收到整改答复函后,登门答复信访人,告知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同时开展后续法律引导工作。黄某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其信访问题表示衷心感谢,对其诉求的处理表示满意,同时承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会采取过激行为和方式处理问题。至此,这起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成功办结。
融安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行院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关注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破解涉检信访难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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