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对被执行人及家属的释法明理,河北衡水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7万元的罚金案件。
该案被执行人葛某2017年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0元,判决生效后,葛某迟迟未缴纳罚金。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葛某仍在服刑,执行法官首先通过网络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官多次前往葛某服刑监狱,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葛某表示,虽然自己目前没有能力履行,但希望改过自新,向法院提供了家属的联系方式,望家属能帮助其缴纳罚金。
葛某刑满释放当天,执行法官清晨六点出发,赶往某监狱,将葛某传唤至深州市法院,法官随即联系了葛某的家属,向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家属被执行人葛某没有缴纳罚金,如果葛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将有权依法对葛某进行司法拘留。通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说服教育,葛某及其家属均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最终,葛某家属通过筹措,将7万元罚金全部代替其缴纳,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