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禁捕”“禁食”织纹螺
信息新报| 2022-04-21 10:32:53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在福建省沿海均有分布。织纹螺本身无毒,但常因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食用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轻者口舌发麻、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瘫痪死亡。

国家卫生部在2012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每年4-8月份,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定期开展织纹螺采样送检工作,加强织纹螺毒素检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即将进入夏季,正值织纹螺生长旺季,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若发现有经营者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请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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