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获省级返还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18万元
信息新报| 2022-04-24 14:32:19

根据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返还沭阳县202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21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支出等,沭阳县将依法依规据实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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