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培育激励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所需产业工人队伍根基,对现有技能人才引育政策进行全方位“升级加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近年来,启东市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出台技能人才“引、育、留”组合拳,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在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成长、培养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
在企业技能人才引进方面,对于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最高给予7.2万元/年安居补贴,在启购房自住的最高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对引才企业最高按30万元/人标准给予引才补助。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启东市企业输送技能人才,最高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院校输送奖励。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技能人才个人出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紧缺型工种技能等级证书的,最高可给予1.5万元培训补助。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技能等级证书最高可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时给予职工最高3000元的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技能人才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高可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职称补贴。
在强化技能人才成长方面,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工匠”等称号的技能人才,最高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技能补助。获得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企业参保职工,分别按1.8万元/年、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技能津贴。取得紧缺型工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分别按1.2万元/年、6000元/年、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技能津贴。
同时,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方面,新评定的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和启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其中,40%直接补贴给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对于新入选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的,按上级拨付资金1: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南通市级实训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李欣怡)
(来源: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