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丰泽:推行多项政务服务惠企政策,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信息新报| 2022-04-25 16:31:40

您返岗开工 我服务到位

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于4月18日对外开放以来,持续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方式,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受理线下业务累计2171件,本轮疫情进驻中心的1196项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共办理1.4万件。

随着辖区企业的全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由“静”转“动”,该中心各窗口及中心管委会积极作为,应变出新,为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政务服务保障。

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变更免申即办

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登记后,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需要同步变更且该项变更不涉及额外资质、条件要求的,凭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含正副本)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即可直接办理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的变更,无需提交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申请表及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具体涉及的许可(备案)变更事项详见“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变更免申即办事项对照表”。

注意事项

(一)未列入“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变更免申即办事项对照表”的许可证(备案凭证)变更事项暂不在本次“免申即办”办理范围内。

(二)许可证(备案凭证)遗失(含部分遗失)的市场主体申请对照表中所列的事项变更不纳入本次改革的范畴,应当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医保中心: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可延期缴费

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方面,医保中心贯彻落实市局出台的“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エ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医保惠企政策。参保企业无须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待遇。

住建: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

办理增设电梯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备案手续原本需经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及增设电梯可行性意见书认为适合增设电梯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凭同梯号住宅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户数产权人的书面签名(应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将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或增设电梯可行性意见书报送区住建局备案。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办事群众出门,简化加装电梯备案流程,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以申请人持身份证、房地产拍照并拍摄本人签字视频取代现场签名,避免办事群众聚集。

社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延缴社会保险费

(一)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1.延期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的,可申请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

办理方式:

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确属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的社保业务,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

2.延期办理失业保险

享受对象: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政策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失业保险业务。

申请时间:

常态化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办理)

申办流程:

企业运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办理参保查询、增减员变动等社会保险业务。

联系人:小吴、小叶

咨询电话:22586440

(二)延缴社会保险费

1.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延缴期间可免收滞纳金。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人:小陈、小黄

咨询电话:22519871

2.延缴失业保险费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其间不予加收滞纳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企业职工权益记录、待遇发放。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人:小吴、小叶

咨询电话:2258644

摘自(看丰泽)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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