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灵璧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立足府院联动机制,旨在推进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定和决定的申诉,通过法律援助介入,依法有序实行律师代理,引导申诉人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有效避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法治灵璧建设。
一直以来,多数刑事申诉案件往往伴随着信访等社会风险隐患,极易诱发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息诉罢访,灵璧县司法局以法律援助工作为着力点,草拟并推动该《意见》的出台。《意见》指出,法律援助兼顾专业性和公益性,是刑事申诉人的最佳首选,不仅减轻了申诉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能够依法、客观、公正地解决申诉人的诉求,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释法说理,有利于化解无理申诉,正确行使申诉权,减少无故缠访闹访等社会不安定因素,使司法的权利救济、权力制约、案件纠错、瑕疵补正、案件终结功能得以良好实现。
《意见》明确,今后工作中,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将加强工作衔接,健全完善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选派优秀律师值班,主动介入刑事申诉案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申请等服务,积极为其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着力把好第一道关。同时,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指引、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推行电话申请、上门服务。县司法局、县法院还将建立工作联络机制,适时通过座谈会议、书面征询意见等方式加强协作,不断推动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的实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刘传庭 记者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