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发改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的“空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理顺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立起区发改委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的科学高效监管体制,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了姜堰区粮食安全。
一是厘清职责,严格划分“责任田”。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切实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各涉粮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各司其职,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管理。主动协调市场监管、财政、农业农村、国资办等履行粮食流通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单位,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统筹监管执法力量,顺畅衔接各监管环节,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姜堰区粮食流通市场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建立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牵头开展夏、秋两季粮食收购市场部门联合检查,努力构建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监管体系,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紧箍咒”。紧盯粮食流通关键环节,加强对市场收购的监管,通过核查收购凭证、检查计量器具、随机抽样检验等方法,严查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坑农害农违规行为,严查低收高转、以次充好等侵害国家利益行为。加强对储存环节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库存检查,通过账实核对,严查违规处置“升溢粮”“损耗粮”非法得利等行为。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通过查阅购销合同、银行流水、贷款回笼等方式,严查倒卖定向用途粮食、回流国家政策性库存形成“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监管,根据《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动用、价格、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监管。针对原粮储备、成品粮储备的不同特点,探索建立动态储备模式下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依法行政,重用法律“杀手锏”。按照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组建一支5人的常规执法队伍,配齐执法装备和落实监督检查经费8万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依法管粮水平;健全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实施专项检查与全面巡查相结合,实现监管全覆盖;多手段、全方位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履职能力。畅通“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及公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粮食流通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各类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杜绝以责令整改和口头警告代替行政处罚等错误行为,对监管中发现应当处罚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