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
信息新报 四川| 2022-05-08 05:43:21

2022年04月2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40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饼干、肉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及蛋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6批次、涉及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叶子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裹衣豌豆(牛肉味)等不合格样品14批次。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叶子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裹衣豌豆(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样品名称:裹衣豌豆(牛肉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21-10-05,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酸价(以脂肪计)||7.0mg/g||≤3.0mg/g,检验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2年01月26日,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因“裹衣豌豆(牛肉味)在流通环节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的实测值为7.0mg/g,同样超过了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的≤3mg/g的标准指标要求”被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2021年07月28日,宁波市鄞州富之华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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