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2021-12-06,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市兆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
企业(机构)名称:苏州市兆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72611229U
法定代表人:郑晓露
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市监处罚〔2021〕00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3C认证LED控制装置制造照明灯具并销售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罚款金额:1500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18年8月开始使用新创铭电子的圆形LED制作高杆灯和球场灯(均属于户外使用的灯具)。经查,该类产品属于3C目录中九照明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说明中的不包括项2.(3)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灯具。你公司考虑该类产品不盈利,于2019年3月停止生产该类产品。后在2019年9月因老客户要求你公司又使用新创铭电子生产的圆形LED制作过灯具生产过一批产品。经统计,你公司在生产活动中(生产并已销售)使用圆形LED控制装置54个(按LED控制装置功率划分:100W共4个、150W共29个、200W共1个、240W共20个),货值4303元。经调查,使用圆形LED控制装置生产照明灯具产品没有利润,你公司所以停止生产该类型产品。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12-06
处罚决定机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处1500元罚款
公示截止期:2024-12-06
天眼查显示,2020-12-28,苏州市兆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 ”被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1727.91元。
2020-07-23,苏州市兆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 ”被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3637.4元,没收违法所得734元。
2019-03-12,苏州市兆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广告内容管理 ”被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郭巷分局罚款0.2万元 。
(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