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2022-02-11,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
企业(机构)名称: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559343426N
法定代表人:陈建东
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市监处罚〔2022〕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罚款金额:100000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1年9月23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万禾制药”上发布的文章《中药消炎解热,新雪更安全》中产品优势部分的第6点宣传新雪胶囊“安全可靠,服用更安心”,并表示“源自宋代紫雪丹,千年古方,纯中药制剂,安全无毒副作用,安全可靠”、“强效退热不发汗,减少能量消耗,体虚,心衰,低血压的患者使用更安全。”当事人发布该文章前未向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申请审查。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2-02-11
处罚决定机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广告中含有安全性保证内容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截止期:2023-02-11
(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