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上海陌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案。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2022〕38号
上海陌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案
上海陌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91350203MA34G7BP7C
邱庆福
当事人系上海陌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当事人经营的国产普通化妆品“IIY定妆色乳” (标示净含量15ml,生产商广州季黛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为GB/T2966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90284”)未向有关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经营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总货值金额为47400元,收取违法所得1184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如下:
1.没收“IIY定妆色乳”5677瓶(扣除抽样100瓶);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84元;
3.处违法经营货值金额47400元4倍罚款人民币1896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90784元。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厦门市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