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吴江市明源纺织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被罚9.2万元
信息新报 四川| 2022-06-16 05:34:10

6月7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显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304014HB号处罚决定书,吴江市明源纺织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处罚款人民币9.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吴江市明源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谢菊明,住所盛泽镇南霄村。(记者 杨登基)


【资料图】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