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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昆建罚﹝2022﹞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好孩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罚款20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昆山好孩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柴一鹏,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陆杨财茂路11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