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两公立幼儿园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需提高收费标准来弥补
山西晚报| 2021-08-17 14:02:03

8月13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忻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

忻州市教育局督学牛宁维介绍,这次两所公立幼儿园调整保育教育收费,是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收费〔2018〕663号)精神,在收费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调查测算,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市区经济发展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忻发改发〔2021〕124号),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9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

忻州市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园、一类一级幼儿园,属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021年6月底,在园幼儿1012人,教职工12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59人,临时聘用教职工62人。幼儿园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和保育教育收费。三年,生均培养成本每年已超过1万元。忻州市实验幼儿园是一所一类一级幼儿园,属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021年6月底,在园幼儿1538人,教职工197人。其中,在编教职工52人,临时聘用教职工145人。幼儿园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和保育教育收费。三年,生均培养成本每年1万元。目前,两所幼儿园均不同程度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需要提高收费标准来弥补。

牛宁维介绍,调整收费标准后,将采取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费。即今年新入园的幼儿按50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现已在园的幼儿按39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忻发改发〔2019〕213号)精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两所幼儿园稳有序发展。(郭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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