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学习”“不需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授课”…… 以后,再遇着这样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可千万别再上当了,还可以反手来个举报。
11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五部门联手发出《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划红线。
【启动专项整治,分三阶段完成】
据了解,此次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成立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市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建立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秩序,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和组织自查自纠,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开展专项督查,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巩固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
【这些广告内容,都要治理!】
此次专项整治都涉及哪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
《方案》明确,利用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刊登、播发虚假夸大广告。
《方案》特别强调,发布含有“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的广告。
不仅如此,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内容的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此外,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未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的广告宣传。
【违规账号、网站一律关停取缔】
据了解,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网站、平台、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违法违规的网络不良信息,关停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账号、网站,查处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打击发布虚假、夸大广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和严重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还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效,并采取适当形式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