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提高培训收费标准
三峡晚报| 2021-12-29 09:59:15

12月28日,宜昌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浮不超过1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通知》适用于在宜昌市取得办学许可、登记为非营利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行为。线下培训按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10人(含)以下班型,城区38元/课时·人次、县市33元/课时·人次,最高定价分别不得超过41.8元和36.3元;10-35人(含)以下班型,城区33元/课时·人次、县市28元/课时·人次,最高定价不得超过36.3元和30.8元;35人以上班型,城区25元/课时·人次、县市20元/课时·人次,最高定价不得超过27.5元和22元。

《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本通知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家长开具正式发票。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宜昌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记者谭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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