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上午10点半,紫牛新闻记者从女童父亲刘魁风处了解到,被告人王某蓉因犯虐待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王某蓉当庭表示选择上诉。
刘魁风告诉记者,他对判决结果满意,但是在庭审现场,王某蓉仍然态度十分嚣张。她否认了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坚称朵朵头部受伤是其起床喝水时自己摔的,身体上的伤势是对孩子教育时没控制好脾气,不小心下了重手造成。
针对王某蓉的说法,刘魁风说:“她满口谎话,我已经不相信她了。”他表示,王某蓉曾多次改口朵朵受伤的原因:2020年5月14日,在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治时,王某蓉对救治医生说朵朵是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来摔的;民警介入调查后,她则称是朵朵起床喝水时自己摔的。
据紫牛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山西怀仁12岁女孩朵朵(化名)因头部重创昏迷,被送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医院发现伤势异常后报警。
4月15日,该案在山西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向女童继母王某蓉提起诉讼。检方指控,王某蓉在与原告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以殴打、体罚、指甲掐、扭身体隐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化名),此类行为构成虐待罪。
据起诉书显示,2020年春节后,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原告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被害人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原告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刘魁风说,他现在的主要精力是想给孩子筹钱做手术。他表示,朵朵如今脑积水特别多,身体状况也不如从前。
记者了解到,2020年7月中旬,朵朵被转至北京医院继续治疗,在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做完全身检查,转到空军总医院做手术,再被转到海军总医院。
刘魁风告诉记者,目前他在北京的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处于植物状态的朵朵和他一起,住宿在北京的租房里,平时由护工和奶奶照顾,基本不可能痊愈。“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花费了100多万元的医药费,我们实在支付不起高额的住院费用了。”
据起诉书显示,刘魁风向法院提出了附带民事起诉,索赔医疗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289.86万元人民币。他告诉记者:“民事赔偿主要是为了偿还朵朵治病的欠款,也是为了她后续的康复治疗。”(见习记者 孙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