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家电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
郑州日报| 2021-12-16 09:59:38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11月27日上午10时,郑州将发放3000万元家电消费券,可用于郑州市域内参与活动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线下实体店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等大小家电商品时使用。

本次活动从11月27日10:00至12月26日24:00。家电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活动。共计发放3000万元,分为200元券、400元券两种,总计12.5万张。其中,200元券10万张,400元券2.5万张。

活动期间,家电消费券每天投放额度100万元,当天未核销的自动计入次日,可继续使用。活动期满仍未使用的,予以回收。家电消费券无须抢券,到店消费直接立减,每人限使用1张。消费者参与活动前可先登录“云闪付APP”活动页面查看当天额度剩余情况,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家电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付款时,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在有家电消费券额度的情况下,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其中,200元券在消费满1000元时使用,400元券在消费满2000元时使用。如果消费额度同时达到不同满减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自动处理。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市商务局明确,参与活动商家应加强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正常价格销售家电,严把进货关,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销售时要正常开具发票,存档备查。并做好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严禁活动参与者以虚假交易、拆单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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