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想过,你只是去卖车门店溜了圈,即便啥话没说品牌方也会把你“记住”?甚至通过人脸识别获取了你的很多个人信息。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规收集43万张用户人脸信息,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在智能网联汽车飞速发展的今天,用户在使用汽车时产生的各类大数据受到法律法规越来越细致的保护。对于车企而言,需要更加清晰和明确法律法规对汽车采集数据设定的“边界”,特别是“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
小鹏汽车:仅通过非个人关联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据了解,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花费17万多元购买第三方公司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后,安装在旗下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的面部识别数据。数据上传后,通过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小鹏汽车则通过这些分析结果,在公司经营中用作参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今年1月至6月,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此处罚,小鹏汽车回应称,此次事件,涉事的上海区域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地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小鹏汽车对本次行政处罚表示完全服从,并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
小鹏汽车方面还表示,小鹏汽车的上海门店在3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前,就通过内部自查自纠主动撤下了所有采集设备。与此同时,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基于上述事实,相关部门也给予小鹏汽车相对较轻的处罚。
有法可依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处理“人脸信息”和“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是需规制的对象。该《规定》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的情形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今年11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进一步强调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要求,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相关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聚焦:法规对汽车采集数据设定“边界”
人脸识别侵犯个人权益被社会关注热议,智能化发展使汽车数据采集能力大幅提升,“软件定义汽车”让很多用户使用车辆的信息也面临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益被暴露的风险。
记者留意到,这不是小鹏汽车首次发生用户个人信息采集事件。今年1月11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报显示,小鹏汽车作为旅行交通类APP被查出存在三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及一项安全隐患问题,涉及App运行时收集信息等,且存在界面劫持安全的安全隐患问题。
此外,在今年的“3·15”晚会上,各类汽车侵权问题被曝光,多家车企踩雷,如特斯拉的车内高清采集,正通汽车的4S店内人脸采集等,使得人们对汽车相关数据在内的数据信息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担忧不已。对此,360集团董事长周鸿祎在第五届世界智能大会上指出,一辆智能汽车就是一个大号传感器,持续地采集车内外人员、位置、环境信息,并源源不断地汇集到云端。“现在很多车企只考虑数据的采集,但却没有能力对数据进行保护。”他还表示,智能汽车行业的网络安全,比起电脑、手机的安全,更具挑战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缪明月在《汽车数据的保护与开放》一文中指出,大数据时代,收集海量的个人出行信息对汽车行业存在有益的一面。如构建交通大数据,支撑交通政策的制定和交通组织优化。对于智能网联汽车而言,汽车行驶所获得的相关数据,是评判该车的安全性或者控制系统安全性的重要依据。但部分企业却没有掌握好边界,由此通过有条件或无条件开放部分数据,变现其数据资产的价值。
有法可依:
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中指出,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
律师说法: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据悉,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对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而未采取补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均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广东辉邦律师事务所魏伟律师表示,对于违法或违规处理人脸或用户使用行为信息的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店面人脸识别设备隐蔽,消费者通常意识不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消费者举证自己被侵权的难度很高。
企业收集人脸数据被罚,已有先例
今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3·15”晚会上,央视报道,正通汽车4S店利用人脸识别摄像头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数据,在超过100家门店间互通。在3·15晚会报道中,据提供该设备的供应商“悠洛客”告诉央视记者,顾客只要去过正通汽车100多家4S店中的任意一家,人脸信息就会被掌握。
值得注意的是,小鹏汽车在此次被罚事件中提到的“第三方供应商”,也正是这家“悠洛客”。
4月6日,“特斯拉车内摄像头高清画面”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讨论。新华社评论指出,车内涉及的隐私不是你想采就能采!
今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泛海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企业的售楼处安装有人脸抓拍机、人脸认证机和后台服务器等设备,涉嫌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4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对20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合计罚款203万元,叫停房地产领域非法收集消费者人脸识别信息的违法行为。其中,4月25日,宁波三家房地产商在售楼处无感抓拍人脸信息,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6月21日,佛山顺德也开出了佛山第一张非法收集人脸识别信息的罚单。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佛山招商果岭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期收集客户人脸信息,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罚款16万元。(记者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