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地户籍的私家车车主在郑州登记上牌,需要提供居住证明。不过明年5月1日起,车主只用拿着身份证,即可在户籍地外登记上牌。12月27日,公安部制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多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对其中的部分措施进行梳理。
私家车上牌只用拿身份证,不分户籍地
记者注意到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的新措施。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注: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举个例子,目前,外地私家车车主想在郑州上牌,需要提供居住证明,这意味着,明年五一起,只用携带身份证即可,不分是不是郑州户籍。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驾照逾期被注销不满两年,可异地考试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情节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扣分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
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记者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