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据了解,该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金属冶炼企业(行业范围以《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为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和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轻工重点企业以及使用污水处理、地表水处理等设备的重点企业。整治重点涉及重大隐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重点设备等四大类。
通知要求,各区市要立即分级分类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整治重点逐项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隐患问题和按规定需要淘汰设备设施的,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确保自查自改取得实效,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各区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对照整治重点逐企逐设备逐项,对辖区内所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依规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顶格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期间,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诊断团队,开展诊断帮扶工作,帮助各区市及企业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技术难点问题。对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擅自更改原有工艺设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落实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行政执法措施,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查处、警示曝光典型违法案件,营造高压执法态势,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隐患增量。
据了解,该“清零”行动将严格检查标准尺度,逐企逐设备逐项“过筛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一盯到底,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做到隐患整改“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下达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有关负责人,运用行刑衔接等措施从严查处,做到排查整治一家,确认登记一家,彻底消除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