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规则上调4项、下调19项,新增4项、删除11项,买分卖分都将受到重罚……3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解读。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新规实施后将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举个例子说,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记3分降低为记1分,如果驾驶员在4月1日后处理4月1日前的违停抓拍记录,记分将从3分变为1分。”青岛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杨东解释,“按照这一原则,4月1日后处理之前被抓拍的开车接打电话的违法,仍将根据原先的规章记2分,而不是记3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对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7天的满分学习(现场学习不得少于2天)。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满分学习时间增加7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60天。二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30天的满分学习,其中: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10天,剩余天数自主学习完成。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满分学习时间增加30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120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启用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放宽申领驾驶证年龄限制;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
青岛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一级高级警长许光岩表示,目前,青岛交警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推进驾驶人考场、考试车等硬件设施改造,扎实做好业务系统升级,调整优化车驾管业务流程,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新部令按时实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此外,《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