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化名)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称,去年7月份,因为自己着急买房而征信有逾期无法办理贷款业务,经房产中介推荐,便与一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对方8000块钱帮助她修复征信。但让李女士忧心的是,现在8个多月过去了,对方没有帮忙办成事情,钱也迟迟没退。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与李女士达成一致意见,25日前将钱退还。征信修复能实现吗?相关部门表示压根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提醒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征信有逾期无法贷款
房产中介推荐公司有尝修复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自己和家人打算买房,好不容易相中了合适的房子,打算稳定下来,可是去银行办理贷款时,发现自己征信上有商业贷款4条逾期记录,无法办理贷款业务。
李女士为此特别着急,便把情况告诉了房产中介,询问他们有没有好办法。“房产中介给我介绍了一家公司,说是可以处理这种业务,给我推了微信。经过咨询,对方称可以帮我修复征信,再加上中介说他很多客户也是这么处理的,我便相信了。”
签了合同付了8000元
事儿没办妥钱也没退
虽然李女士对于改征信这方面不太了解,但着急买房的她还是花了8000块钱,与这个公司签订了一份征信维权服务合同,并把钱打到了对方账户。
李女士认为,如果事情办成,能顺利买房的话,也不差这点儿钱了。可是,虽有合同在手,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几个月过去了,自己的征信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记者在李女士提供的合同中看到,甲方李女士与乙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名称是“征信维权服务合同”,合同中服务内容为:对李女士征信不良记录提供维护管理、修复完善等咨询服务及解决指导方案,还可为李女士提供协助贷款服务,协助李女士与贷款行进行协商贷款。
李女士告诉记者,按照合同,该公司应该在90个工作日内帮助自己进行征信维权,若不成功,应该在到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把钱退回来。而合同是2021年7月10日签订的,到现在已经8个多月了,对方没有把事情办妥,钱也一直没给退。
记者注意到,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一项中,只规定了甲方李女士的违约责任,比如:李女士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咨询费等相关费用,需要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私自拨打或接听相关银行电话等造成不良后果,全部由李女士承担,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退还李女士支付的相应费用;若李女士中途退费,应经公司同意且李女士需承担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等。而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公司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超期后,我电话联系了对方十多次,但每次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对方一直没有承诺何时把事儿办妥或何时退钱,只是一再延期,敷衍我说继续帮忙处理,让我再等等。有时候需要打好几次,电话才接通。”李女士感觉到事情不太对,觉得征信肯定修复不了了,便只想把钱要回来。3月18日,李女士再次联系了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对方一周内把8000块钱一次性全部返还,对方答应退钱,提出分几次打钱,李女士没有同意。
随后,李女士和丈夫来到了该公司的办公地点,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李女士夫妻二人。“经过协商对方同意在3月25日24时前把钱全部退给我们,当时我们要求对方写一个承诺书,但是对方不肯。”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签合同时,合同上显示该公司的地址在青岛市李沧区,但后来得知,已经搬迁到青岛市城阳区了。
事情进展:承诺25日前退款
3月21日,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记者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跟对方达成协议了,25日之前给退钱。”记者询问对方是如何帮助客户修复征信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业务自己不清楚,“是律师在操作的。”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有别的电话打进来,便挂断了电话。24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李女士,李女士表示还没有收到退款。
据介绍,当时有两名工作人员给李女士介绍了征信修复的公司,她选取了其中一名中介介绍的公司。“当时我在地图上查了这个公司的名字,查到了,也就相信了。”那么,这名中介人员对修复征信的这家公司是不是了解呢?记者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拨打过去,却无法接通,李女士也表示自己已经找不到这名中介的微信了。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介给客户介绍征信修复的公司大概率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这种介绍不会是公司行为,也不会留下公司的痕迹,因为一旦客户找过来,中介公司担不了这个责任,至于说中介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是不是中介公司的默许,这就不好说了。”该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李女士在找征信修复公司的同时还可以找中介要说法。
相关部门: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
随后,记者拨打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青岛分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介绍,“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概念,任何个人或是机构都无权删除、修改征信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市场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都属于虚假宣传,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外,工作人员还介绍,即便有了逾期记录,也不要恐慌。一方面,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另一方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律师说法:协议涉嫌违法,不退款可起诉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闫福然律师表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国家依法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可能随意删除、修改征信记录。因此该协议涉嫌违法,属于无效合同,应当退回款项。另外,因为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也不会得到支持。若机构不同意退款,建议袁女士起诉处理。
征信问题关系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您遇到征信方面的陷阱,可以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半岛记者将联合相关部门为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