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记者 李京媛) 为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部署和青岛中院“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青岛法院执行工作积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29日,青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蓝色风暴”春雷执行行动暨城市更新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
城市更新执行攻坚专项行动3月4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行动分调查摸底、分类处置重点清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全市法院将针对司法查封闲置土地和“半拉子工程”进行专项清理,通过集中攻坚涉及城市更新、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及闲置土地处置等执行案件,促进司法查封闲置不动产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努力为青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4月开始,青岛法院将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台账,对查封的不动产逐案清理。对符合处置条件的司法查封土地,立即优先评估拍卖、优先腾空交付;对首封债权人长期不申请评估、拍卖的,在有明确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自愿缴纳评估费申请评估、拍卖的,依职权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查封的不动产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依法处置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统筹协调解决建议,法院依法配合做好清理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当地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指挥部及土地储备机构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作用,努力提高闲置不动产的拍卖成交率;对涉及的法律适用、政策理解等问题,统一汇总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对存在中止审理、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情形的,逐案研究措施,消除影响处置进展的障碍;对涉及重点项目等案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全市法院将加大对查封不动产的盘活处置力度,提高开发使用效率。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尽快落实企业资质、建筑工程进度,着力一揽子解决查封、拍卖、扣税、过户、腾迁等问题。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机制改革,推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操作分级、轻重分离、程序分层“五分模式”,最大程度发挥执行机制效能。继续加强案款发放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把案款发放管理工作打造成为民服务的示范工程。通过开展城市更新执行攻坚行动,带动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涉民生等案件的执行,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水平。
会议通报了青岛法院此前开展的冬暖执行行动成效,全市法院共清理完成涉民生执行案件3011件,执行到位金额1.87亿元。其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75次,拘传358人,追究拒执罪7人,司法救助50余人,救助金额186.84万元。
会上,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就开展“蓝色风暴”春雷执行行动暨城市更新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作经验交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介绍了“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