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张某想不到的是,夜晚的一场聚餐,竟让自己的一只眼睛几近失明;而让曹某和王某等7人想不到的是,这场一起参加的聚餐,竟让他们每人为张某的伤势付出了代价。
几近失明与每人付出代价的背后,全因“醉酒”。醉酒后的张某摔伤了左眼,之后张某准备将曹某等7人告上平度人民法院,法院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7人共赔偿张某2万元。
事实是,近年来因共同聚餐饮酒导致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殊不知这些案例背后所有参与聚餐或劝酒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将共同担责。
聚餐庆业绩,醉酒摔伤眼
40多岁的曹某在平度市一家公司上班,他也是这家公司的一名领班班长。2021年9月中旬的一天,因为前月工作业绩完成突出,曹某决定在下午下班后,一起与全班的工友们共同聚餐庆祝。
“这家企业在平度市旧店镇。”平度市人民法院旧店法庭副庭长耿学辉告诉半岛全媒体记者,“所以当时曹某等人下班后,就近在旧店的一家餐馆聚餐。”
当天晚上组织聚餐的是班长曹某,而赴约聚餐的则是张某、王某等7人。一个事实是,聚餐时,多人均饮酒,而50岁左右的车间工人张某当夜在餐桌上处于醉酒状态。这场由曹某组织的酒局一直持续到很晚才结束。酒足饭饱后,8人颤颤巍巍出了餐馆大门,准备各回各家。
“刚走出餐馆,事故就发生了。”耿学辉说,张某因醉酒不慎摔倒在地上。尽管张某当时处在醉酒状态,但仍感觉左眼疼痛难忍。他甚至发觉自己的左眼已经看不见东西了。由于旧店镇离平度市人民医院有几十公里,于是工友赶忙打电话叫来了一辆车,将张某抬上车,连夜送到了平度市人民医院。
伤势严重,左眼几近失明
当夜,被送到医院的张某因为身上没带钱,多名工友临时为张某垫付了医疗费。眼球伤势非常严重的张某住进了医院。
“在医院治疗多天之后,眼球的伤势并没有太大好转。”平度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修卫东告诉半岛全媒体记者,张某随后出院回到了家中。因为受伤严重,又看不见东西,他暂时无法回到工作岗位。张某在家养伤整整2个月,但左眼仍看不见物体,而他的医疗费也成了问题。
因为一场聚餐,让自己左眼几近失明。在张某看来,自己受伤有自身原因,同时他也认为,如果不是曹某邀请他去,如果不是在酒桌上被人劝酒,他也不会醉酒,所以自己受伤与多名工友也有一定关系。
面对眼睛的几近失明,张某咨询相关人士,相关人士称如果他的眼睛进行伤残鉴定,可定为8级伤残。
此时,张某的家人也认为,聚餐之后导致眼睛伤残,聚餐的组织者和参加者都摆脱不了责任,其他7人需要赔偿一定的医疗费,同时也要为张某的伤残承担一定责任。“如果不要求赔偿,自己委屈;要求赔偿,又有点过意不去。”修卫东说,“张某认为尽管都是工友,但毕竟自己付出了眼睛残疾的代价。”思来想去,张某开始联系其他7人,要求他们对自己眼睛的残疾担责赔偿。
7人面对突来的“赔偿要求”,也疑惑起来。他们认为,自己无非就是陪张某喝了一场酒,酒局散去,竟然还“惹祸上身”了,多人也觉得这事“委屈”。面对张某抛出的赔偿要求,多人难以接受。“张某与其他7人进行了多次沟通,7人并不同意赔偿。”修卫东说,“事件就这样搁置起来。”
同餐7人分别担责
面对自己几近失明的眼睛给生活带来的不便,张某和家人最终走进了平度市人民法院旧店法庭,准备对7人进行起诉。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耿学辉说,他们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发现,8名聚餐人都是工友,平时也没有过节,只是聚餐喝酒后不慎发生的这一事件,况且8人所在的公司效益一直很好,张某仍有继续回单位上班的意愿。
就此,法院认为,如果张某一旦起诉7人,工友之间的友情随之烟消云散不说,甚至还有可能结仇。
“与其对簿公堂不如庭下调解。”耿学辉告诉记者,如果调解成功,不但不耽误张某回单位上班,在得到赔偿的同时仍可保持相互间的友情。
当时,法院就委托调解员修卫东将调解的建议告知了张某,张某深思熟虑后认为法院的意见比较妥当。于是修卫东就将一起聚餐的7人集中起来,向7人讲法规、讲道理、讲人情,7人经过深思熟虑也意识到了当夜聚餐引发这一事件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表示将分别按照比例担责。
“事件的调解不是随便说说。”修卫东说,他们要根据法律规定,同时还要找相关人士对张某的伤势进行大体认定,同时对事件中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进行分解,初步结论形成了,再将这个结论告诉包括当事人在内的8人。8人同意了,调解也就基本成功了;8人若是不同意,仍需要进一步商量。
事件调解过程中,修卫东认为,张某摔伤有自身的原因,其他7人中聚餐的组织者曹某责任最大,于是根据张某伤情,遂作出曹某赔偿张某损失3800元,王某等6人各赔偿张某2700元,即7人共赔偿2万元的决定。
决定作出后,2万元很快进行了支付,收到款后的张某随即又进了公司上班,而他们的友情不但没有受到影响,而且张某每次去医院治疗眼睛,工友们还轮换着驾车载着他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