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停车收费按“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高于临停、繁华区域高于外围区域、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中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执行,您接受吗?
记者4月22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收费管理形式、定价管理权限、计费方式、收费类别、收费标准、优惠减免政策以及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等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自4月22日至5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缘何调整?
现行政策沿用16年
价格杠杆调控失灵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管理和交通治堵面临严峻挑战。截至2021年末,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5万辆,近3年年均增长率超过7.7%。尽管市、区两级政府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停车泊位供给,但与停车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比如,基本泊位方面,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成的居住小区,停车满足率不足30%;出行泊位方面,前海一线旅游旺季、繁华商圈、医院、学校等区域经常“一位难求”,而“停车难”又进一步加剧“行车难”,造成交通拥堵。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现行收费政策框架始于2006年,主要参照当时的停车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动静态交通状况、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的变化,现行停车政策不可避免地显现出一些弊端和瓶颈——
收费水平总体偏低,导致公共资源过度滥用。目前,市区80%左右的收费道路泊位仍执行2元/次、4元/日的标准,低于省内济南、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更远低于省外同类城市。且市区尚存大量免费路内泊位,交警部门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7万余个,但实际纳入收费管理的仅有1.7万个左右,占比不足25%。一方面,部分车主长期无偿占用公共资源,形成“僵尸车”现象,严重影响公共泊位有效周转;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吸引不了车辆入场,造成经营难以为继,影响停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收费标准同质化,导致价格杠杆调控失灵。目前,四区主要分为一、二、三类停车区域,每个类别区域内无论地上地下、路内路外、时长时短都执行均一化收费标准,未体现收费差异性和政策导向性,因此“路内满、路外闲”成为常态。车主习惯性将车辆停放在道路泊位,等候泊车车辆甚至堵塞交通,而地下泊位却常常大量空置。
收费类别动态调整不够,难以契合停车供需实际。根据现行停车收费政策,沿海一线旺季均执行相对较高的一类收费标准,但其中部分区域为车位严重不足的老旧小区,且旅游停车需求并不高,收费标准相对常住居民负担过重。而部分以前偏远外围的路段如今已成为繁华商圈,需要动态调整收费类别,通过价格杠杆平抑停车需求。
>>>收费咋调? 路边停车超1小时累进加价收费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青岛市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经公安交通部门依法设置的收费道路停车泊位(路内泊位)实行政府定价。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可采取计时、计次或计月等计费方式。计时收费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计次收费,计费停放时长不足1小时的按计次收费上限减半收取。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区分不同区域、地段、功能定位等实行差别化收费。按“拥堵区域高于非拥堵区域”原则,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主要体现在旅游商业发达、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但公共交通相对便利的一、二类区域,收费标准整体高于三类区域。以日间时段(7:00~19:00)为例,一、二、三类(一类淡季参照三类执行)区域路内泊位首小时基准价分别为4元/30分钟、2元/30分钟和1元/30分钟,收费上限分别为80元、40元和20元。与现行政策相比,一类总体持平,继续维持沿海景区旺季(每年4月20日至10月10日)较高收费水平;二类上限提升,发挥繁华商圈的价格引导作用;三类全面提升,纠正价格杠杆失灵问题。
按“长时高于临停”原则,实行分时段累进阶梯式收费。主要体现在路内停车收费方面,首小时内执行基准收费,超过1小时后,收费标准提高0.5元/30分钟,旨在鼓励短停快走,加速车辆流转。另外,对部分交通枢纽和热点医疗机构,计时标准和日最高收费均实行累进阶梯式收费。
按“路内高于路外”原则,实行内高外低的差别化收费。主要体现在路外泊位一直执行基准收费标准,但路内泊位首小时后开始累进加价,收费标准要高于路外0.5元/30分钟。同时,路内日间最高收费按照基准收费的20倍设计,分别为80元、40元和20元;而路外日间最高收费则按照15倍设计,分别为60元、30元和15元。旨在引导车辆退路入场,缓解路内停车压力。
按“地上高于地下”原则,实行上高下低的差别化收费。总体来看,地下(立体)停车场计时收费标准较地上低0.5元/30分钟。主要考虑目前地下、立体停车场建得越来越多,但使用频率不高,通过制定更为优惠的收费标准,积极引导车辆利用地下空间停放,释放更多地面停车资源。
按“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原则,实行日高夜低的差别化收费。主要体现在日间交通繁忙时段,路内泊位高收费平抑需求,夜间交通空闲时段,免费或低收费惠民便民。
按“大中型车高于小型车”原则,中型、大型车辆日间计时标准在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递增1元/30分钟、2元/30分钟,日间、夜间收费上限及包月优惠为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的1.5倍、2倍。
>>>有啥优惠? 新能源车每日首个2小时免费停
征求意见稿对停车收费优惠减免事项做了具体明确:所有车辆在政府定价停车场内停放均可享受15分钟免费停车优惠;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内享受每日首个2小时免费停放;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长后开始计费。
为方便市民辨识和社会监督,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类停车场价格公示牌应使用不同底色予以区分。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统一使用白色收费公示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统一使用绿色收费公示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使用蓝色公示牌。
此外,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居住停车需求,身份证、行驶证、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三证合一”的居民具有路内泊位计月收费的优先申请权。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除交警部门确定的拥堵路段外,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在夜间时段均免费供市民停放,减轻市民群众停车负担。
有啥意见要反馈三种途径可选择
据介绍,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的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适用于四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定价管理的路内泊位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其他区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为增强收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市发展改革委现委托第三方机构(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就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也将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合理利益诉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决策。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见”字样,邮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
3.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或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2号楼14层),并在封面注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征求意见”字样,信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911402、8591140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